為什麼扣的是中獎金額而不是淨賺?
所得稅法把它認定成機會中獎所得,課稅基礎是給付的中獎金額本身。注金屬於你自己的成本,稅制上不從獎金裡先扣掉。
單注中獎金額只要超過 5,000 元,就以中獎金額全額扣 20%,不是只扣超出的部分,也不是扣淨賺。填中獎金額和本金,直接看實拿多少。
Formula
運彩中獎所得以「單注」為認定單位。單注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5,000 元(不含 5,000 元本身),就要按中獎金額全額扣 20% 機會中獎所得稅,由運彩機構在給付獎金前直接代扣;5,000 元以下完全免稅。要注意扣的是中獎金額,不是扣掉注金之後的淨賺,扣繳金額有小數的部分無條件捨去。
Threshold
最反直覺的一段就在 5,000 元前後:中 5,000 元整可以全拿,中 5,001 元反而只剩 4,001 元。多贏 1 元,實拿少了 999 元。
| 中獎金額 | 是否扣繳 | 代扣稅額 | 實拿獎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4,900 元 | 免扣 | 0 元 | 4,900 元 |
| 5,000 元 | 免扣(不含本數) | 0 元 | 5,000 元 |
| 5,001 元 | 須扣繳 | 1,000 元 | 4,001 元 |
| 6,000 元 | 須扣繳 | 1,200 元 | 4,800 元 |
| 10,000 元 | 須扣繳 | 2,000 元 | 8,000 元 |
中獎金額要到 6,250 元,實拿才會追平 5,000 元那一格。押注前把賠率乘一乘,就知道自己會落在門檻的哪一側。
FAQ
所得稅法把它認定成機會中獎所得,課稅基礎是給付的中獎金額本身。注金屬於你自己的成本,稅制上不從獎金裡先扣掉。
倍數只是門檻除以注金反推出來的結果。門檻永遠是單注中獎金額 5,000 元,注金 25 元要 200 倍、注金 100 元只要 50 倍,所以才會有各種說法在流傳。
這筆屬於分離課稅,扣繳完就結清,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,也不用另外申報。留好扣繳憑單即可。